我单位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简易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口腔科义齿镶嵌、矫正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简易询价
预算金额:¥7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
最高限价:¥7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
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采购需求:
类别 |
物资名称 |
产品规格 |
计量单位 |
控制价 |
折扣率 |
备注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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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殊资格条件设定:无。
三、其他要求
1.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
2.服务日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
3.付款方式:本项目不预付货款。合同生效后,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单位按发票金额在60日内支付货款。
4.此次报价为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即包干总价),如货物的包装、运输(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费、装卸、人工费、验收、货款、税费等一切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在签订协议时具体明确约定。
6.特别提示:服务地点地处偏远,周围无社会依托。
四、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8时前。
2.报名方式及地址:将报名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本公告“二、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第4条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63.com。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方式及地址: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递交具体地址请通过邮件咨询项目联系人)。
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5月17日18时前。
3.比价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电话告知而后进行公示。(允许报价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到场监督拆封,需在邮件中报名时确认是否到场监督拆封,邮件中未确认的视为不到场监督拆封)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①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承诺声明、本公告“二、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第4条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②报价单。
2.报价封面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全称,报价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时间。
3.盖章要求: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印章,报价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4.装订要求:所有报价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
5.本次报价需以统一折扣率进行报价,各项目报价折扣率不同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供应商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报价无效:
1.未按本公告“六、报价要求”报价的;
2.报价单分项价格总和与总价格不符的;
3.报价文件中有明显错误的;
4.私自更改报价单模板的;
5.总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6.供应商以串通报价等方式报价的。
7.特别提示:无。
八、其他:
1.项目联系人及方式:郭先生,联系电话:******。
2.纪检监督电话:余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1.pdf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