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办公室装修施工工程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办公室装修施工的建筑面积475平方米******办公室、会议室、过道、卫生间等使用需求使用。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施工等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包括如下内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运输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31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响应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不得以分公司、挂靠或个人身份参与);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或信用广州(网址:******/)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等相关情况打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
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4.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对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5.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5.3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供应商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供应商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供应商声明》);
7.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1201招采中心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开标室
十二、其他
1.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工期:30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项目代表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3.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供应商购买比选采购文件须带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进行报名登记,只接受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比选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
3.2请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7日(法定公************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1201招采中心)进行报名登记获取比选采购文件。
3.3比选采购文件费500元/套,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注: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对公转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
账 号:4400 1491 2010 5047 5738
备 注:项目名称+比选采购文件资料费】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手持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指点地点。如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3未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386 8988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01-02、03室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工
联系电话:020-8382 799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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