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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0610-审批信息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重庆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重庆
源发布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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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传真:023-******,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项目

重庆市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装备产业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1#厂房1楼东南侧部分区域,主要建设1条含油金属屑预处理生产线和1条含乳化液金属屑预处理生产线,年预处理HW08类含油钢铁屑(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00-08)7000吨,年预处理HW09类含乳化液金属屑(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06-09)21000吨(其中含乳化液铝屑8000吨、含乳化液铁铝屑6000吨、含乳化液铸铁屑7000万吨);配套建设原料堆放区(包括含油钢铁屑堆放区、含乳化液铝屑堆放区、含乳化液铸铁屑堆放区、含乳化液铁铝屑堆放区)、储罐区(包括容积分别为8立方米、30立方米的2个地上式储罐)、成品堆放区(包括成品钢铁屑饼堆放区、成品铝屑饼堆放区、成品铁及铸铁屑饼堆放区)、废气处理系统、危险废物贮存库、事故池(有效容积为200立方米)、地磅控制室等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钢铁屑饼6734吨、铁屑饼2590吨、铝屑饼10479吨、铸铁屑饼6634吨,均属危险废物,预处理满足静置无滴漏后,外售给有接收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金属冶炼豁免利用。

拟建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所在厂房整体微负压密闭,车辆出入口设置风幕隔绝;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通过抽风系统负压收集,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一并经处理规模为40000立方米/小时的废气处理系统,采用“过滤网+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工艺处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1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且不得规划或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洗手废水0.027立方米/天、生活污水0.675立方米/天。员工洗******有限公司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天的生化池处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其中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6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总磷≤0.3毫克/升)后排入璧南河。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分区防渗,废油、废乳化液输送管道及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房(含原料堆放区、生产装置区、成品堆放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其墙裙、罐区围堰、收集沟、收集池等)、地磅及事故池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皮带输送机、压块机等生产装置下方设置托盘等。依托厂区及周边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撕碎机、离心机、压块机和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西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白纸、废过滤棉、废过滤网、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吸油毡、沾染危险废物的废棉纱手套、隔油设施产生的废油、废包装袋等。其中废矿物油产生量约265.55/年,废乳化液产生量约1294.57吨/年,分别经容积为8立方米的矿物油储罐及容积为30立方米的废乳化液储罐暂存,其余危险废物产生量约22.70吨/年,经1座占地面积约6.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装卸车辆停放区设置于厂区内;罐区设置围堰,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储罐分别配备高液位泄漏报警装置;原料堆放区设置收集沟,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分别设置收集池(容积均为1立方米),收集池与事故池经管道相连通;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200立方米的事故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厂区设置视频******消防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璧山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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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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