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至费家湾段路面结构性改造工程LGHYH-1标段(HBHG-202508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G-202508GL-******1 | ||||||||||||||||||||||||||||||||||||||||
1.招标条件 | ||||||||||||||||||||||||||||||||||||||||
******办事处至费家湾段路面结构性改造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发(202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冈市龙感湖区 ******办事处附近,与现有沥青路面对接,桩号K42+258,终点位于龙感湖区费家湾与G347平交处,桩号K46+315。本项目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车速60km/h,其中K42+258-K42+427段,路基宽度10m,主路面宽度9m;K42+427-K46+315段,路基宽度8m,主路面宽度7m。原路面结构共有两种,其中K42+258-K44+495段为25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K44+495-K46+315段为23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办事处附近,与现有沥青路面对接,桩号K42+258,终点位于龙感湖区费家湾与G347平交处,桩号K46+315。本项目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车速60km/h,其中K42+258-K42+427段,路基宽度10m,主路面宽度9m;K42+427-K46+315段,路基宽度8m,主路面宽度7m。原路面结构共有两种,其中K42+258-K44+495段为25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K44+495-K46+315段为23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预计施工内容为:(1)路面结构改造工程①起点(K42+258)~南门桥(K44+503)段2.245km对既有路面病害处治(板角修复、换板等)后,加铺1cm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6C中粒式SBS改性沥青砼面层。②南门桥(K44+503)~胡营村K45+547段1.044km对既有水泥砼面板打裂压稳后,加铺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3cm厚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上面层。③胡营村K45+547~终点G347(K46+315)段0.768km对既有路面病害处治(板角修复、换板等)后,加铺1cm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5cm厚AC-16C中粒式SBS改性沥青砼面层。(2)修复垮塌破损水沟,对加铺基层抬高路段的边沟抬高沟身,对穿村路段的雨水口及雨水井进行抬高加固恢复;补充缺失的警告标志,标线重画,原路侧波形梁护栏拔高利用。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全线路面结构性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LGHYH-1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14 合同估算价:401.00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计划服务期起始日期为2025年9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如有)或业主的通知为准),总工期 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1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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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5日 | ||||||||||||||||||||||||||||||||||||||||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1)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2)养护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②业主提供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认定时间以业主提供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日期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养护工程工作内容应至少包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包括大修或中修或小修)、专项养护中的一类养护工程施工内容。 5、针对同一周期养护项目进行续签的合同不予重复计算。 6、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1、“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无需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并分别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附主要人员有效的职称证(如有)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3、项目经理应按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项目经理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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